公务员告别铁饭碗 庸官不再能上不能下  2008-06-26 10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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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岛环球网

  中央新的五年反腐规划提出建立“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”,北京专家指出,该机制将打破公务员铁饭碗,直指贪官、庸官,改变以往官员“只能上不能下”的局面,激发官员队伍的活力。

  《大公报》报道,按照中国现行的《公务员法》,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、纳入国家行政编制、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。由于中国的特殊体制,中共各级党务部门、人大、政协、民主党派、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,也参照行政机关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。

国家公务员局统筹

  中央日前颁布的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-2012年工作规划》首次提出,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。有专家指出,困扰中国官员体制多年的“只能上不能下”、“带病提拔”、“做官无过便是功”等官场陋习,有望借此得到解决。

  在今年三月全国“两会”的“大部制改革”方案,国务院设立了国家公务员局,统筹管理全国公务员的相关工作。据了解,该局对公务员从进入到退出都进行统一管理。主要职能包括公务员的录用、考核、任免、升降、奖惩、培训、交流、工资福利待遇、辞职辞退、退休、申诉控告、聘任等“一条龙”式的管理。而构建“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”,也将成为新部门的新课题。

  国务院此前任命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兼任国家公务员局局长,副部长杨士秋兼任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、副局长。由两个部长兼任一个局的两个主要职务,足见国家对公务员局的重视。

 

公务员告别铁饭碗

  曾参与公务员法起草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指出,官员人事制度的基本功能是形成广纳群贤、人尽其才、能上能下、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。改革开放以来,中国探索“进”和“上”多一些,官员的选拔任用一直是重点,探索了公务员考试、公开选拔、竞争上岗等新的方式。相对的,在“出”和“下”方面缺乏进展,形成官员只能进不能出、只能上不能下的矛盾。

  在“金饭碗”的公务员制度下,加上稳定的收入、较优的福利待遇,使近年来公务员考试持续升温,去年一度出现四千人竞争一个职位的局面。

  只进不出,不仅造成官员队伍庞大、人浮于事、缺乏竞争和创新意识、行政效率低下、官员队伍更新缓慢等问题,而且对国家的财力、物力都是巨大的负担,造成行政成本高昂,老百姓怨言较大。并且由于缺乏退出机制,除非有官员届龄退休,否则下一级官员晋升空间很小。从而造成为求升官行贿拉关系的情况,滋生了用人选官方面的腐败。

  专家指出,不能“出”的主要原因,在于政绩好坏的标准弹性比较大,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。因此,对官员辞职标准进行细化、量化就显得尤其必要。

引咎辞职将动真格

  有专家指出,中央今次明确提出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,“正常”二字非常值得关注。目前对一些贪官等多是形成重大贪污腐败后果才使用“双规”等方式处理,清理出官员队伍,这些特案特办,属于非正常退出。而正常退出机制,着眼于加强常态化、经常性的监督管理,而不是将与公务员日常业绩考核监督挂钩,对难以胜任工作和工作出现失误的,及时作出处理。

  根据中组部的部署,从2004年起,在湖北、江苏等地选择了一些市县进行试点。如湖北武汉规定,全市公务员每年都要接受大考,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,将予以责令辞职。这种退出机制实际上既是一种处罚机制,也是一种激励机制。

  上海浦东新区日前公布了六个聘任职位,聘期为一至三年,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指出,聘任制公务员作为公务员任用的补充形式,可以拓宽用人选人的渠道,吸引多样化的人才,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。聘任制公务员在聘任期内拥有公务员身份,任期满可解聘也可与用人机关续聘。这也是解决公务员出口的一种方式。

规范官员辞职下海

  与“引咎辞职”情况相比,近年来,“自愿辞职”执行的较多。不少机关官员,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,选择辞官“下海捞金”。尽管《公务员法》等对官员辞职下海虽有规定,但并无具体细则,缺乏操作性。

  因此,不少官员在辞职后显现出腐败。虽然他们已辞官,但这些腐败却与在位时密切相关。一是以经商之名,洗白在位时收受的贿赂赃款。二是,在位时为某些企业谋取了不正当利益,辞职后再到该企业工作;三是利用剩余政治资源,利用原有的行政关系网,为企业牟私利。

  据悉,在未来设计中的“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”中,对自愿辞职将有针对地做出限制和规定。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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